索 引 号: | 012948253/2024-21859 | 信息分类: |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重点工作 / 报告 |
发布机构: | 足球彩票-足球竞彩-足彩网 | 生成日期: | 2024-03-2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法治政府;建设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
2023年,我委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卫生健康主责主业,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健康委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卫生健康新实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为民,健全法律制度体系。一是推进地方立法。按照市人大立法工作计划,立足“小切口”“小快灵”精准立法,围绕构建具有南京特色的中医药卫生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引领、规范和保障中医药事业守正创新,促进南京中医产业的健康发展,《南京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条例》已于2023年11月16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南京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条例》《南京市烟草烟雾危害控制条例》也开展了前期的立法调研论证准备工作,并已列入立法预备(调研)项目。按照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经充分调研、深入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完成了《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修订草案起草工作,该规章已于2023年2月10日施行。二是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工作。严格制定程序及审查制度,在卫生健康民生领域,及时根据国家、省最新政策法规制度,结合南京地区实际制定配套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相关工作要求,对3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止意见。对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拟修改规范性文件1件,并公布《足球彩票-足球竞彩-足彩网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三是积极开展地方标准和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支持相关单位开展卫生健康标准前期研究和现行标准评估研究。其中《医疗机构医患沟通规范》被列入江苏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医疗机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规范》被列入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
(二)惠企便民,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着力提升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3年,在全省卫生行政许可案卷评查中,我委在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外国医师在华短期行医许可、医疗广告审查等方面均有案卷获评优秀。在卫生健康领域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在全市范围内打通“全城智办”系统,助推“零见面”即审批,获2023年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应用场景(第三批)宣传报道。二是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办事减负、减证便民。通过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审批服务、并联审批等方式,持续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举措。三是深入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改革,打通“一件事”办理过程中的各种堵点、难点问题,截至目前,全市1642个新生儿通过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完成在线办理。诊所开办“一件事”荣获2023年南京市首届深化医改“十大典型案例”。四是对外籍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证明事项,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相关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五是将自贸区改革举措扩大至江北新区、浦口区,在江北新区、浦口区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按照《自由贸易试验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执行。六是优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包括全程在线办理、提高审核效率、优化审批流程,助推企业产品快速合规上市。七是探索部分高频许可事项“一业一证”改革。实现行政许可事项“一网通办”、在线办理,推进“跨省通办”,自助机办理和“苏服办”,完成我委“电子证照”库的建设工作。
(三)化解纠纷,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一是抓好源头治理。聚焦医疗纠纷、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加强风险研判排查,积极推动各类纠纷积案化解。二是推进公立医院法治建设。以开展公立医院法治建设评价工作为契机,指导各级公立医院落实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要求全系统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或明确法治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法治工作人员,推进法治建设。三是完善行政法律风险防控机制,规范行政活动。制定了《足球彩票-足球竞彩-足彩网 行政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制审核职能,审查合同53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23件,构建起有效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四是积极处置争议纠纷。制定工作规范,理顺处置流程,扎实做好各类信访件和12345热线办理工作。加强对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的业务培训。群众评价率、及时答复率均得到提升。五是持续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度,我委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成效显著,诉讼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1件行政应诉案卷获评2023年度全市行政应诉案卷评查二等奖。六是健全医疗纠纷调处工作机制。成立并挂牌了医患纠纷行政调解办公室,将医疗纠纷引入法治化解决渠道。在医疗纠纷处理领域创新性地实施“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各方参与、专业调解”的医疗责任保险,扩大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覆盖面,服务医患矛盾化解。
(四)聚焦人民健康,提升卫生健康执法效能。一是持续加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南京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实施方案》。二是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开展医疗机构信用风险预警对象约谈,落实全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三是落实国家和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3年度我委单部门任务总数为423件,其中国家抽查任务274件,省级抽查任务149件,2023年度完结率100%。四是认真完成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2023年,全市共检查医美机构450户次,查处医疗美容机构及人员的案件共计93起,其中上级交办案件1件,社会举报案件53件,日常监督检查案件39件,罚没款人民币189.395万元。五是强化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联合市教育局开展学校饮水卫生监督专项行动。六是制定企业合规指导清单。开展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通过查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接害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培训等情况,开展精准指导,出具监督意见书,指导企业及时整改。七是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规范行政处罚案例案卷制作管理,提升案件质量和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助推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全面提高。3件行政处罚案卷分别获评2023年全省医疗卫生监督执法、母婴保健、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典型案例。
(五)聚焦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压紧压实责任,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结合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系统内全市统一的从轻、减轻及不予处罚清单;制定了市级地方性法规的行政处罚行政裁量权基准。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集体讨论”等行政处罚程序制度和内部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备案制度。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公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完善办事指南。全年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0余条,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4件,均按时办结答复。
(六)聚焦事业发展,践行法治保障护航。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服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大局。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卫生健康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思想论述。二是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明确的重点任务,推动全系统自觉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三是突出“重点人群”普法。把“八五”普法纳入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医疗卫生机构新上岗人员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习教育内容,学习掌握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与其执业行为密切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切实做到依法执业和依法履职。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我委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委领导下的法治统筹,落实法治工作经费和装备保障。委党委会会议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普法工作要点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到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汇报,对法治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统筹推进法治工作。
(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发挥以上率下的示范带头作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及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新法新规。带头做好学法考法法治教育,完成并督促工作人员完成网上学法考试。本系统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各类法治主题宣传活动。
(三)严格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放管服”重点任务,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督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诉源治理成效显著。
(四)自觉接受法治监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个人年终述职内容。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接受司法监督,落实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3年,我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仍面临系统法治能力建设仍待加强、“证照分离”改革事后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与挑战:
(一)系统法治能力建设仍待加强。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内设法治机构人员存在人员兼职、专业能力不强等问题。
(二)执法体制改革仍在适应期。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持续推进过程中,短期执法人员与监管对象配比失衡,给执法效能带来巨大挑战。
(三)行政争议高发风险仍然存在。医疗纠纷、信访投诉仍处于高发态势,引发行政争议的风险未能消除,仍需从依法履职及依法执业入手,着力加强医疗卫生行业法治化源头治理。
(四)承接省级许可事项规范性有待加强。2023年起,有效承接省级委托的涉水产品许可、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医疗广告审查等三大类许可事项。但因承接之初,经验尚浅,办理量激增,细节规范性有所欠缺。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委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健康南京建设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机关、直属单位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立法、普法、执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二是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将卫生健康法治工作纳入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任务放到卫生健康工作大局中同部署同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二)加强普法学法工作,服务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大局。一是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培训。按照全省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共性及个性清单,开展学习培训,强化典型案例的释法和指导作用。利用卫生健康节日、纪念日、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突出宣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等及新出台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
(三)加强立法制规,推动完善卫生健康地方法规体系。结合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改革发展及法规、规章的清理,做好我市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制定工作。持续开展《南京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按立法计划深入开展《南京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条例》《南京市烟草烟雾危害控制条例》的立法调研及论证准备工作。组织相关单位申报地方标准和标准化试点项目。支持相关单位开展卫生健康标准前期研究和现行标准评估研究。
(四)落实法治工作机制,促进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一是按照相关规定,对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执法决定、合同等严格开展审核。二是严格执行委公平竞争内部集中审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做到应审尽审,防止排除、限制公平竞争举措出台。三是完善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医院法治建设制度体系,发挥法治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按照国家、省和市“放管服”改革部署和要求,提升“放管服”改革质量,加强审管衔接。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制度,做好卫生健康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动态管理。三是持续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和精细化梳理。结合我市实际,逐项认领行政权力事项,并拆分细化办理情形。三是推进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便利化。推进“一网通办”,落实“全城智办”,重点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和“诊所开办一件事”。四是做好“宁企通”惠企政策归集。五是积极参加“五拼五比晒五榜”竞赛活动。六是牵头我市健康医疗服务领域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统筹协调实施改革创新事项,提升健康医疗服务保障能力。
(六)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及时化解卫生健康领域矛盾纠纷。一是做好行政应诉和复议答复。落实委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并落实行政案件庭审旁听制度。及时依法如实办理行政应诉和复议答复事项,确保不发生因应诉和答复因素导致败诉情况。认真落实法院司法建议和复议机关复议意见建议,切实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推进合法行政。二是加强分析研判,防范法律风险。制定委行政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规范依法履职行为。加强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个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