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8253/2024-02909 | 信息分类: |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解读材料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足球彩票-足球竞彩-足彩网 | 生成日期: | 2019-10-28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重点单位公共场所急救器械设备和药品配置标准及要求的通告》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重点单位;公共场所;急救;器械设备;药品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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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点单位公共场所急救器械设备和药品配置标准及要求的通告》解读
一、文件背景:根据《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对重点单位、公共场所配备急救器械、设备和药品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文件。
二、文件范围:本文所指“应当配备急救器械、设备和药品”的重点单位、公共场所包括:
(一)机场、长途汽车客运站、火车站、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枢纽;
(二)幼儿园、学校、体育场馆、会展场馆、文化娱乐场所、旅馆、商场、景区(点)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养老机构、市3A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场所;
(四)从事建筑施工、采矿、交通运输等高危险性作业的单位等。
三、职责要求:
(一)所在单位:做好急救器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急救药品的近效期管理,急救器械、设备和药品更换补充等工作。机场、长途汽车客运站、火车站等场所,还应当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等急救器械,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并做好巡查记录和报备工作。组建适应急救基本需求的专业性或者群众性救护志愿者队伍。
(二)南京市红十字会:对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的故障排除或更换情况及时备案。非营利机构AED可由南京市红十字会统一投放。
(三)南京市急救中心:编制南京市急救中心AED地图,便于公众查找。
(四)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期进行巡查,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相关文件:关于重点单位公共场所急救器械设备和药品配置标准及要求的通告